第六十一章 龙侍,参孙-《龙族:我是芬里厄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不得不说,诺顿那家伙暴虐是真的,爱你也是真的......”夏羡喃喃道。

    他的视线继续游动,混血种言灵里的“蛇”也无法媲美他此时宽阔的视野,无数的青铜雕塑在他眼前展示,蛇脸人的雕像让夏羡看得津津有味,再越过一株青铜巨树,终于抵达了龙王的神殿。

    这里是古代人朝觐龙王的地方,在冰海残卷里有记载,他们乘着木筏进入,看见巨大的青铜帝王坐在天穹下。视野再次延伸,进入了一间小屋,一栋青铜铸造的、古老的民居,窗外是漆黑的金属墙壁。

    夏羡对这些都没有兴趣,淡漠地移转目光。

    “嗯?”他突然眼神凝实,画面里出现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,当他把目光放在上面时仿佛得到了金属低吟起来的回应。

    如同感受到某种致命的危机一般,金属盒子应声呈扇面散开。

    七柄刀剑,从斩马刀形制的重刀、曲刃的亚特坎长刀、古雅的直刃剑、一直到只有小臂长度的短刀,一应俱全,世界上每一柄名刀在这一套刀剑中都能找到对应。除去那些繁复深奥的花纹,看刃口暗金色的光芒,以及刀身剑身凝练的线条,还有那套完全容纳这七柄刀剑的机件,精致得就像机械腕表的机芯。

    “参孙啊,”夏羡来了兴趣,“我从这套武器上感受到了危险......诺顿是不是早就想吞噬我们几个兄弟姐妹了?”

    参孙明白他看见了“七宗罪”,顿时挣扎起来,龙身无用地暴怒,“你不能带走它!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不会带走它。”夏羡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他这次的单人行动没有任何理由从江底带出去“战利品”,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过五分钟不浮上江面,船上等待着的三人就会再次潜下来寻找自己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他就算把这足以杀死龙王的炼金武器带出,也无非是交给卡塞尔学院,获得对一个学生来说最高的赞赏和重视——但他根本不需要!

    “至于沉睡的康斯坦丁......”夏羡自言自语道,“没复活的你对我来说也没多大用处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就让你多睡一会儿吧,等你的哥哥叫醒你时,我会再来。”

    夏羡转头看向参孙。

    后者已然绝望。

    “我很陌生吗,参孙?”夏羡当然明白这头忠诚的次代种龙侍在想什么,他不仅不应该出现在这里,更应该继续当那个智力残缺的王,但现在作为恶魔般的存在降临,这对自己等待着归来的主人非常危险。

    要知道。

    诺顿想杀死其他君王...

    其他君王又何尝不是这样?!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