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老酸儒一下子像是得了圣令,横眉倒竖怒目圆睁,正预要再开口,却见那皇座上的人似是无奈地摇了摇头,道:“仇爱卿此举,只怕不甚合礼法。” “不过,”他话锋一转,笑道,“这些日子,朕也有所耳闻——仇将军情深似海,着实令人感动,朕也实在寻不出反对的理由。” 他挥了挥手,宽大的皇袍袖子跟着在空中飘了飘。 很快便有内侍上前来,道:“陛下,有何吩咐?” 皇帝说要赏赐仇将军千两黄金、丝绸千匹,几个素来循规蹈矩的老臣差点儿把眼睛瞪出来,活像是在眼睁睁看着太阳从西面升起。 和南风馆老板关系不清不楚,居然还要赏钱财? 这是个什么逻辑? 仇冽却毫不意外,只是又拱了拱手,沉声道:“谢陛下隆恩。”之后便又站回至武官之中,仿佛对周遭儿投过来的目光毫无察觉。 他为这位皇帝打仗已有七八年,深知这位陛下心内转的究竟是什么。 皇帝多疑,敏感,这几乎是每个统治者的心病。待臣子的权力走到了顶峰,他连这皇椅都坐不踏实。 狡兔死,走狗烹;飞鸟尽,良弓藏。如今北面局势已经大安,先前带领大军讨伐外敌的仇冽,便由那个需要重重奖赏的大将,变为了一个即将功高盖主的废臣子。 与其另其寻个世族联姻,竟不如就令他找个男人,被天下人耻笑。说到底,皇帝自己在这件事中,不过便是个宽厚又善待臣子的领导者,他又如何会在意仇冽是否会因着这而被人嘲弄呢? 仇冽对他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,却并不愿与他计较。 他匆匆地回了府上,发觉青年已经转醒,只是像是觉着疲乏,眼睛仍旧闭着。眼角处的晕红尚且没有完全褪去,面颊白润如玉,蜷缩在他的被褥里,愈发像是只白毛红眼的兔子。 仇冽倾下身,为这只肥兔子撸了撸毛,就差把尾巴直接亮出来在后头心满意足地晃荡了。 吃的真好。 肥兔子开始为自己的毛担忧,觉得这么下去迟早得被男人给薅秃。 “将军?” 他的声音沙哑着,又被男人凑上来,亲了亲。 “乖,”腰背处被只大手一点点地按摩过去,酸疼的肌肉和筋脉像是被捋平了,血液又重新畅通起来。身上传来药油的味道,将军的手加大了点力度,低低地哄,“再睡一会。” 寇秋于是重新闭上眼。他在这人的怀中,睡得无比的舒心,像是泡在了泉里。 也像是掉进了蜜里。 南风书院接连三日没能等到老板出现,各个人心里头都有了点数。含瓶主持大局,将一切整理的井井有条,倒也没有出过什么乱子,甚至还劝回了几个家中妻子俱全却还妄图出来寻欢作乐的浪子,劝得对方扭头便重新做人。 可以说是非常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。 寇秋第四日回来,听说此事后,也是颇为欣慰。书院渐渐步上了正轨,虽然仍旧有些书生瞧不起,可百姓们却着实喜欢这些话本儿、画册子,吞龙的小话本卖的一日比一日好,到头来,干脆抚萧也开始学着着笔了。 立春那一日,寇秋照旧去了笔墨行采买。 天气一日日和暖起来,城中现出了新绿的颜色,嫩生生的。寇秋打算等忙过这两日,便关上门,带着馆中众人出门踏青一次。 笔墨行的老板也是老熟人了,瞧见他便笑道:“柳老板,又来了?” 寇秋嗯了声,挽起了一截袖子,去挑拣那些毛笔。 他这些日子被仇冽养的越发好了,燕窝粥几乎从未停过,厨上日日炖着高汤。被好吃好喝地喂着,皮肉也肉眼可见的白皙莹润起来,指尖透着点粉,被这春衣一衬,整个人都明媚了几分。 笔墨行老板双手拢在袖子里,还在望着他打趣:“柳老板气色可是一天比一天好了。” 城中百姓几乎都看过吞龙的话本,对两人之间的关系那是门清。听了这句调侃的话,寇秋也未在意,只是笑了笑,略略低下了头。 他与老板寒暄两句,方让杂役将买好的东西装上了马车,随后也跟着掀起了马车帘子,坐了上去。 两个将军府的暗卫悄无声息跟在了他身后。 笔墨行的陈老板瞧着这位大主顾走了,这才扭过头去,继续张罗自己的生意。可转眼,他竟看见对面酒楼上又下来一人,那人不过是个奴仆,可身上一身傲气,再向上看,有什么人着了一身暗红蟒纹,头上是双龙戏珠金抹额,腰间悬着的是双玉珏,皆是名品,正于二楼探头向这边看。 陈老板也是生意人,一眼便知道此人不好惹,语气中便带了三分恭敬。 “不知您是要买什么?” 这奴仆却摇了摇头,只将手中钱袋展开了,神情倨傲。 “我什么也不买,”他慢慢道,声音中也带着些抹不去的趾高气扬味道,“我只与你打听一人。方才在你这处买笔墨的,那是何人?” 陈老板眉心不动声色蹙了蹙,刚欲要打哈哈过去,就听一旁帮忙的杂役直愣愣地说:“那是南风书院的柳老板。” “......南风书院?” 那人将这四个字重新念了一遍,随即方才缓缓勾起一点笑,“南风馆?” “对对,”杂役还在点头,“就是之前那个南风馆!” 见手下已经嘴快说出,陈老板少不得也点点头,道:“如今已经是南风书院了。” 奴仆的双眸猛地一眯,手中掂起了块碎银子,直接扔掷于他们,随即又转身上了楼。楼上的主子正在等着他的回话,身旁还站着一人,俊美非凡,正是当今状元郎。 “回王爷,不是旁人,”奴仆低头道,“正是那南风馆的柳老板。” 这人在城中也算是出了名,旁的不说,单这能让铁打铜塑的仇将军动心的本事,就真没人敢说能及得上他分毫,不少百姓都说他是精怪转世、专程来报恩的。端王自然也听过这些个流言,只是昔日不曾见面,如今一见方知,“好一身白皮子。” 也难怪如此勾人魂了。 状元郎沈翰修在一旁垂着手,默然不语。 端王方才从这楼上一瞥那只白生生的手,再看那露出来的一截脖颈,已然有些动心。可碍着这是仇冽的人,竟有些不好下手,因而连连叹息两声,“可惜了!” 沈翰修将他这一声叹听的分明,却道:“王爷有何可惜?” 端王摆手,道:“状元郎不知道其中妙处。” 他只爱那白皮,就如天边上落下来的新雪,分明透着暖意,可战栗起来时,却又是冰冷刺骨的。端王每每见之,都禁不住心向往之、不能自已,待那上头被揉搓出颜色,却又是雪中红梅了。 只是如今,这样好的货色,再难见到了。 他又叹了两声,沈翰修已经知道他心中所想,便道:“王爷可要去清风楼走走?” 端王兴起,一时间火气难消,果真便去了。 只是如今清风楼失了朗月,便如失了魂,剩余的那些皆不过平平之色,唯有一个能抗衡的头牌清风,也因着之前陪一个有癖好的客人而卧病在床,这几日米水都不曾怎么沾牙。端王只站在门口望了他一眼,见着那因为生病而熬得蜡黄的皮肤,顿时便失了兴趣。 老鸨看出了他的脸色,不免更加陪着笑,小心翼翼道:“王爷,您可有能入眼的?” 第(2/3)页